發(fā)達國家相繼立法支持廢舊機電產品資源化,強化了對進口機電產品廢棄時的資源回收利用評價。例如,北美的工程機械要求全部實現再制造,其市場準入制度是制造商負責對售出使用5年或運行1萬小時的工程機械進行全部回收和再制造,并在回收的同時返還消費者產品價格50%的費用。
這已成為我國工程機械進入國際市場的門檻,也要求我國必須開展廢舊機電產品的再制造。如果我國企業(yè)能積極開展面向資源化回收的產品設計,并承擔起對自己產品實施再制造的責任,就可以避開這些國家的貿易壁壘、擴大出口。同時,還可對進入中國市場的外國機電產品,實施嚴格的資源回收利用評估。
加入國際資源大循環(huán)是我國當前對外開放的新形式。發(fā)達國家的人均消耗約為我國的40倍,每年產生的廢舊物資約40億噸―50億噸,其中20億噸需要勞動密集型企業(yè)來處理。
另外發(fā)達國家的許多二手設備,通過再制造升級也能提升其使用價值。
在這種背景下,一種新的開放模式應運而生。即:進口廉價的再生資源+進口廉價的二手設備+勞動力+高技術=耗能最少質優(yōu)價廉的出口或內銷產品。這種開放模式在我國東南沿海地區(qū)已見成效,也已迅速被東南亞國家競相采用。 |